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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信托责任(几种信托责任)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3-21 05:22:23    

委托人设立信托基金后,根据信托协议受托人便拥有分配信托基金赚取的收入以及代表信托基金本金资产的责任,也有权决定何时、是否分配信托基金的收入和本金。

信托协议要求受托人将信托基金每年赚取的收入全部支付给受益人,这种形式的信托一般称为简式信托。根据信托协议受托人决定是否将信托基金每年赚取的收入的全部或部分分配给受益人或者全部不分配,这种形式的信托被称为复杂或酌情信托。当受托人被要求作出有关分配决策时,这种行为被称为行使酌情权。

除了分配收入,大部分信托协议还会约定受托人自行决定将信托基金的全部或者部分本金分配给受托人。协议会规定哪些事情是委托人认为受托人在收到受益人要求分配本金的请求时应该考虑的。当受托人在行使酌情权后又开始分配信托基金本金的行为被称为本金侵害。除了酌情本金之外,信托协议还会指示受托人在受益人达到一定年纪时,将信托本金的一部分支付给该受益人,这种分配形式被称为信托基金的不完全到期。

看来设立信托后,受益人与受托人之间是很容易出现矛盾的。双方都需要明晰自己的职责,找到共同的目标,才有可能完成委托人设立信托基金的初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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